廣大考生: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22]58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的意見》(人社部發[2019] 90號) 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業能力建設司印發的《職業技能等級評價機構備案事項辦理指南 (試行)》、《關于做好知識技能型職業技能等級統一認定有關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辦函〔2023〕54號)等文件要求,我校備案成為知識技能型職業技能等級統一認定機構。現擬向社會開展電子商務師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請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照附件相關要求報名。
附件:2023年湖南省電子商務師統考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相關要求
衡陽技師學院職業培訓學院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
2023 年湖南省電子商務師統考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相關要求
一 、認定職業范圍
電子商務師三、四級
二、認定時間
2023年12月30日(周六)
三、認定工作安排
(一)報名、繳費時間:11月23日-12月19日(工作日)
(二)省、市資格審核時間:12月20日-12月21日
(三)考點地址:衡陽市衡南縣三塘鎮衡陽技師學院
(四) 考試安排
四、報名事項
(一)申報條件
依據2022版電子商務師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確定的申報條件進行申報。
1.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 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4 年(含) 以上。
(2) 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6 年 (含) 以上。
(3) 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2.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 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5 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 (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 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 (技能等級證書) 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2 年(含)以上。
(4) 取得本科院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在電子商務工作崗位實習半年。
因提供虛假材料而報名成功的,一經發現將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
(二)報名流程
1.報名地址:衡陽市西郊三塘鎮振興路5號(衡陽技師學院公共實訓基地11樓1111室)
聯系電話:王老師13974727238
2.申報材料(紙質和電子材料)
(1)由本人簽字確認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個人報名申報表;
(2)正反面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3)畢業證書及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下載打印)或人社部查詢截圖(全國技工院校畢業證書查詢系統網址: http://rsrc.mohrss.gov.cn/jxxxcx);
(4)工作證明(所在單位蓋章);
(5)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復印件;
(6)正面免冠彩色證件電子照,務必保證照片清晰、可辨認(考試需人臉識別),文件大小必須小于200KB,并以考生身份證號命名文件。
3.告知承諾要求。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承諾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報考人員應當按照要求,在規定期限內以規定方式提交或補充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三)收費標準
參照《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我省職業技能鑒定收費標準〉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105號)規定的B 類標準執行,即三級考試費為320元,四級考試費260元。考生通過資格審核后,并交納考試費即完成報名。資格審核未通過者或逾期未繳費者不能參加考試。
五、考試要求
考生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缺一不可),在規定時間內到達考場參加考試。考試采用閉卷、計算機 化考試方式。即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作答并提交答題結果。考試系統僅支持拼音輸入法、五筆輸入法。建議考生提早開始適應,平時做題要養成電腦答題習慣,熟悉鍵盤錄入方法,鍛煉打字速度。
考試中將以零容忍的態度,對各類作弊行為以及有組織高科 技作弊予以嚴厲打擊,嚴格按照《技能人才評價違紀違規行為處理工作指引(試行)》(人社職司便函〔2021〕57號)處理。
六、考試范圍
考試范圍參照電子商務師國家職業標準(詳見網址: http://biaozhun.osta.org.cn )